通天神途_第十二章以罪定夺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十二章以罪定夺 (第1/2页)

    ??“轰!”

    ??臂膀舞动,肌肉鼓胀,血气沸腾,带起滚滚劲风,震得空气噗噗爆鸣。两条手臂好似撼天锤般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捶在了尹玉岚的肩头。

    ??速度之快,更甚尹玉岚先前,内蕴的力道也是磅礴雄浑,好似一座山岳轰然崩塌一样,那种气势让许多人呼吸一滞,脸色剧变。

    ??“咔嚓!”

    ??尹玉岚都是没有反应过来,精神错愕时,肩头剧痛,磅礴巨力涌入,双肩骨骼骤然崩裂,两臂瘫软下来。

    ??更甚至,尹玉岚周身外放的气势都被两拳打散,头顶浮现的神相都是咔嚓碎裂,化作无尽光芒轰然爆开。

    ??“啊!”

    ??一声惨叫,下意识发出,尹玉岚娇躯剧震,咳血倒飞了出去。眉心肌肤裂开,滴滴猩红如火焰的血液顺着鼻梁流淌,沾染满脸。

    ??嘭的一声,倒砸进尹家队伍前的地面,狼狈的翻滚了四五圈,滚进了尹天罡脚前,才止住趋势。

    ??“玉岚!”

    ??尹天罡嗤眼欲裂,嘶声叫喊,急忙搀扶起尹玉岚。后者双肩粉碎,骨断筋折,体内气血跌宕,也是受到了极大反噬。

    ??最严重的,是神相崩碎,反噬了神魂,导致她识海紊乱,眉心开裂,颅内精血都是顺着淌落下来。

    ??这般伤势,堪称惨烈。

    ??“怎么可能?”

    ??霍然,四周惊震,呼声四起。

    ??“孙家废物居然强势重伤尹家天之骄女?这是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??“孙家废物哪来的如此生猛的实力?”

    ??“刚才那一拳,好狂暴,好猛烈!我感觉好似一座山倒塌下来一样,足以碾死普通的造气境人物了吧?”

    ??人群哗然,纷纷惊呼,再看待孙逸的目光都是变得惊悸了许多。

    ??这还是名扬荣城的孙家废物吗?

    ??许多人傻眼了,神情呆滞,陷入迷惘中。

    ??江明锋也是倍受震动,脸上刚刚复苏的温和笑容死死地僵滞下来,半晌没有醒转。

    ??即便是荣城第一高手,见多识广的孙邦都是瞪大了眸子,目瞪口呆,被孙逸的表现惊住了心神。

    ??柳茹嫣和黑衣中年对视一眼,则是松了口气,嘴角微微勾起,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。

    ??果然!

    ??每个人都有际遇,孙家废物,似乎际遇非凡。

    ??“孙家废物,你好狠的心!竟然不顾情面,重伤玉岚,竖子小儿,你不是人!”尹天罡抱着重伤咳血,神情萎靡的尹玉岚,嘶声怒吼,恨杀欲狂。

    ??四周人群哗然,下意识咽了口唾沫,纷纷惊悸的看向孙逸。

    ??大堂中间,重伤击飞尹玉岚的孙逸徐徐收拳,沸腾的血气恢复平静,膨胀的身材恢复单薄,只是破裂的上衣成了褴褛。

    ??听闻尹天罡的怒吼,孙逸仰头灌了口酒,随即擦了擦嘴角,漫不经心的淡然道:“先前她表现得那般强势,不可一世,宛如临尘仙子。我本以为她很强,所以竭力施为,与之一战。谁知道,如此不堪,好似花瓶,脆不可击。”

    ??不堪?

    ??花瓶?

    ??人群咋舌,错愕惊震。觉醒四星橙色神相,突破造气境界,被神城宗门重视,不可一世的尹家骄女居然被称之为花瓶。

    ??许多人觉得好笑,可仔细回想,先前尹玉岚外放神相,花开九朵,不可一世的样子绚烂夺目。结果被一拳轰飞,打成重伤,不堪一击。

    ??似乎,跟花瓶没什么区别。

    ??“杂碎,我杀了你!”

    ??尹天罡神情剧变,怒火中烧,再也不受控制,一声暴吼,反身扑出,姿态迅猛的朝着孙逸杀去。

    ??掌指发光,眉心炽烈,掀起滚滚风暴,盖满大堂,浑厚磅礴的气息将四周桌椅板凳碾得爆碎,木屑纷飞四溅。

    ??“放肆!”

    ??孙邦早已醒转,看到尹天罡动作,暴喝而起,大堂风雷大作,雷鸣四起,无数人震耳欲聋,身躯摇晃,站立不稳。

    ??尹天罡首当其冲,刚刚扑出的身影直接踉跄飞退,被掀翻了出去,无法站稳脚跟。

    ??“这里是孙家,孙某之地,谁敢放肆?”孙邦按剑而立,站在上位,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尹家队伍,冷冷喝道。

    ??尹天罡接连暴退,撞翻身后大批尹家族人,这才卸掉一身劲气,脸色苍白的站稳脚跟。听到孙邦的喝声,一张脸极尽扭曲。

    ??“明锋公子,孙家仗势欺人,痛下毒手,重伤玉岚,如此不仁不义,还请为尹家做主,为玉岚讨个公道啊!”

    ??知晓不是孙邦敌手,尹天罡转头看向江明锋,嘶声恳求。

    ??人群沉寂,喧哗消弭,皆都将目光投向了江明锋。

    ??尹家携势而来,聚众逼宫,想要碾压孙家,震慑各家,彰显尹家声势。谁知结局出人意料,不可一世的尹玉岚一招惨败,被孙家废物反伤。

    ??尹玉岚被流云宗收为弟子,极尽重视,现在落得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